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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作案竟高达91%!与性侵未成年人行为作战,我们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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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电影《熔炉》里的校长吗?他趴在厕所门上的低头一笑成了很多人的“童年阴影”。电影里,施暴者的猥琐和变态令人愤怒;现实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频繁曝光,也不断刷新着大众对“恶魔在人间”的感受。
 
    然而,恶魔不仅在人间,更在我们身边。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6月18日发布的《性侵害未成年人之熟人作案情况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9年间,海淀法院审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本院审理的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45%至70.3%。值得注意的是,几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比均在60%以上,最高达91%。
 
    在这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存在男性未成年被害人,而施害者多为教育机构教职员工、照看未成年的成年亲属等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成年男性,案发地多为学校、杂物间、空教室等隐蔽场所及未成年人居住地,多存在持续时间长、犯罪次数多、案发时间晚的特点。
  
    真实的数据和案例撕开涌流的黑暗,那么,除了愤怒质问、同情无辜,关于向性侵未成年人的“魔鬼”宣战,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防性侵教育不能缺失
 
    被告人马某某(男,43岁)是某小学保安,被害人小雨(女,8岁)是该校二年级学生。2017年5月中旬,马某某在小学水房内故意把水撒到小雨裤子上,以帮小雨擦拭水渍以及检查她有无烫伤为由,将小雨抱坐在大腿上,对其实施猥亵行为。
 
    2017年6月某天,马某某得知小雨家中无人,尾随小雨到家,对小雨实施猥亵。同年7月某日,马某某再次尾随小雨到家,对小雨实施奸淫行为。当晚,小雨母亲在为小雨洗澡时发现异常,随即报警,马某某于当日被抓获。
 
    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禁止被告人马某某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五年。
 
律师提示
 
    马某某在三个月时间内,先后三次性侵小雨,先是猥亵,后奸淫幼女,犯罪手段逐步升级。其罪行之所以能得逞,一方面是利用了其身为学校保安能轻易骗取被害人信任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是利用了年幼被害人不谙世事的特点。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帮助孩子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异常行为必须关注
 
    被告人邹某某(男,38岁)原为北京市某中学数学老师,被害人王某某(女,17岁)为该校高中学生。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邹某某违反教委相关规定,受雇为王某某的家教老师,补课期间,多次趁无人之机对王某某实施猥亵、强奸行为。
 
    王某某曾多次向父母提出更换家教老师的要求,父母却简单地认为这是王某某逃避学习的借口,未对其异常反应加以重视。2016年12月,王某某以让父母更好地监督学习为由,要求父亲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视频记录下邹某某猥亵王某某的全过程。2017年1月,经王某某父亲报警,邹某某被抓获归案。
 
    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禁止被告人邹某某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五年。
 
律师提示
 
    被害人因羞于向父母启齿被性侵的遭遇,父母对孩子的异常行为也均未在意。邹某某也正是利用了被害人不敢报案的心理,有恃无恐,长期施暴。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关注子女的身心情况,及时察觉孩子的异常举动并问清原因。如果发现子女遭遇性侵,一定要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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