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4年万科首次提出小股操盘,通过获取公司控制权,杠杆式扩张后,不断扩大自己的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
与之对应的并表这方面的诉求越来越被开发商所重视,尤其是上市公司或是筹备上市的公司。
在多方谈合作协议的时候,除了条线、操盘、摘牌等诉求外,并表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往往可能会因为这个并表权的争夺而分道扬镳。
然而对于并表以及与之对应的控制权,其实并没有这么简单。
本文基于此通过实操案例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什么是并表、怎样才能并表、协议中应如何约定、以及章程里的“一票否决权”,
举个通俗点的例子,老王和小张结婚,生了个儿子,对于老王而言,如果儿子跟自己姓那么就是并表,以后可以进入老王家的族谱里,如果不是那就不能并表。
当然以上的前提是老王是真的老王,而不是隔壁老王。
既然是并表,那么哪些内容会被并进去呢?
举个例子,假设A公司与B公司合作开发C项目,双方约定由A公司并表,那么对于A公司而言,需要:
(1)C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并入A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C项目公司的收入、费用并入A公司的利润表
(3)A公司并入的净利润按照C项目公司结算后的净利润*对应股权比例
对于B公司而言,生儿子毕竟也有份,不跟我姓就算了,以后长大了总还是要孝顺B公司的。
那么在B公司的报表中如何体现呢?
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一栏——实现的利润,按其股权比例反映在合并利润表“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应占利益中”。
A公司可并表且审计无问题的协议/章程约定(有控制权):
Ø 董事会设3人,我司派2人,合作方派1人
Ø 重大事项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其他事项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A公司并表但审计存在问题的协议/章程约定(无控制权):
Ø 董事会设5人,我司派3人,合作方派2人
Ø 重大事项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